社会高速发展,信息社会早已经到来,信息流通速度快,“坏事传千里”绝不是夸张了。负面信息无论对于个人还是企业,都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。你是不是为无法删除负面信息而头痛又无奈呢?小编欣喜的告诉你,如今有专业的网络公关帮你彻底的删除负面信息,以维护您个人或企业的形象,让您不再痛苦。
 

对于云南聘请百名媒体义务监督员,网上一度出现争议并质疑是否会给媒体戴上一道无形的紧箍咒。对此伍皓回应称,让报道阳光并不是要回避负面新闻,“我们所说的阳光的新闻、积极的新闻,不是以新闻事实的本身来判断,而是它产生的社会效果。”

碰到突发事件,“我们基本上是揭盖子的思维”

凤凰网:您这次来北京,是为云南“媒体学习日”邀请学者,今年记者节云南又提出“负责任媒体”建设,最近也是您履职满一年的日子,为何在这个时候推出这样的活动?想要通过这个活动实现怎样的初衷?

伍皓:云南省委宣传部一年来,在为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方面,做了大量的工作,尤其我在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方面。云南是全国第一家将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入干部问责的省,在我们干部问责条例里面,明确规定可把媒体的舆论监督作为对干部问责的依据,这个在全国我们是第一家。

云南省还是第一家建立媒体舆论监督立项督察制度的省,就是对媒体的舆论监督报导,宣传部门要进行立项督察,要求必须解决问题,并负责任的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反馈。

云南省也是第一个对舆论监督进行立法的省,我们通过地方立法来充分地保护和保障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。今年以来,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,我们的改革创新举措也比较多。比如说以前碰到突发事件的时候,可能很多地方会采取捂的态度,而我们基本上是用揭盖子的思维,来疏导公众情绪,达到疏导公众情绪的目的。就是有突发事件,我们都及时的向社会和公众通报信息,让社会和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客观、真实、准确的突发事件信息,在这一方面,应该说我们的转变和推动的力度都非常大。

与此同时,我们也认识到媒体是社会公器,可以说媒体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也是息息相关的。所以舆论监督的环境越好、媒体报导的空间越大,那么我们媒体越要自律、越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。结合正在全国开展的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,所以我们又提出了“负责任媒体”建设的系统工程。这个系统工程就包括大家看到的一系列的举措,比如说我们对媒体的责任编辑都进行了轮训,然后我们也在编辑、记者中普遍开展九个“要什么”的大讨论,同时我们在记者节期间,向社会公开承诺做负责任的媒体,还征集百名媒体的义务监督员,这体现的是我们云南媒体的一种勇气、一种责任,也是一种信心。我们勇于而且愿意接受社会公众对媒体的监督。

云南是我们的边疆省份,也是民族贫困地区,我们传媒业的人才不如其他地方的多,我们的编辑、记者在工作和继续学习、培训的机会比较少,所以我们又提出设立媒体学习日,建立省级媒体的理论学习中心组。目的也是想进一步的加强我们新闻队伍的建设,让我们云南的媒体能够得到更大的提升。

伍皓回应媒体监督员质疑:让新闻阳光并不意味着回避负面

凤凰网:云南还聘请了百名媒体义务监督员,26家媒体向社会承诺,做“负责任媒体”。坚决放弃暴力、低俗、灰暗的新闻,让新闻更加温暖、阳光、有力量。就有网友提出疑问,这会不会是对媒体的一种变相控制和干预?

伍皓:我想可能是社会公众对这个过敏,我们所说的阳光的新闻、积极的新闻,不是以新闻事实的本身来判断,而是它产生的社会效果。这就比如说怎么来看待正面新闻和负面新闻的问题,有很多虽然看上去是负面的事件,但是报导它能够促进社会的改进工作,促进变革,那么它起到的作用应该是积极的、正面的,那应该算是阳光的新闻,就不应该算是灰暗的新闻。

我们说让我们的新闻更加阳光,实际上现在我们确实有一些媒体,我也是从媒体出来的,但是确实有一些媒体也有为了一些私利,为了一些广告费而做一些报导,确实未必见得了阳光。比如说就在我们那天向社会公开承诺宣誓大会,大家周围就有很多来上访的老人,这些老人就非常可怜,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子的养老钱,都被一家叫金座公司非法集资,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。可以说这些老人辛辛苦苦积攒一辈子的钱,血本无归,现在非常凄惨。但是老人们,那天为什么我们举行负责任媒体的承诺宣誓活动,会有那么多的老人来上访,就是因为我们有一些媒体为这个金座公司当吹鼓手,当时把金座公司吹的天花乱坠,很多老人说我们是看到你们媒体的宣传,我们才相信了这个公司,我们才把钱投给了这个公司。按理说,像这些媒体的报导,能说是阳光的新闻吗?算是见得了阳光吗?它可能就是为了金座公司能给他们几万块钱广告费。所以说我们一定要承担社会责任,因为我还是那句话,我们媒体是社会公器,所以一定要为社会公众负责,要做负责任的媒体。